关于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着力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成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按照市妇儿工委《关于开展2018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东妇发【2018】8号)要求,定于3月份在全局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二、宣传内容

1、宣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10年)》以及东营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

2、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24条、《山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妇女儿童法律法规。

3、宣传20多年来我市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男女平等方面的经验;我市实施“两个规划”以来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成就。

三、宣传方式

1、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党员学习计划,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集中开展学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宣传我市实施“两个规划”以来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成就。

2、利用QQ群、微信群、电子屏等方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口号,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妇女发展的舆论氛围。

3、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征文活动,征文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论点明确、论据清楚,征文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

联系人:朱亚南 

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宣传口号

        

 

                                                   东营市统计局妇委会

                                                     2018年3月19日
附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宣传口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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