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市范围包括哪些?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权明晰并依法登记且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能搞商品住宅开发。
二、农入市主体是谁?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入市前,土地所属村(组)集体应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并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入市主体组织实施入市,或由其委托的其他法人组织代理实施入市。
三、入市方式有哪些?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有出让、租赁两种,交易形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原则上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形式交易。
四、入市程序是什么?
入市土地须由入市主体提出申请,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发改、环保等部门对拟入市宗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是否符合收益分配原则等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一并纳入公开交易材料。具体实施过程中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
五、入市土地可以转让或者抵押吗?
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并应办理不动产登记,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广饶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简明问答.docx
政策原文: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字〔202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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