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莱西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双管单位:
《莱西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莱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莱西市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造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则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教育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强优秀教师队伍,关爱特殊儿童群体,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市。
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降至1.05以内,全市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
全面加强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乡村学校“一校一案”制定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责任,开展乡村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温馨校园建设活动,因地制宜改造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强化校园环境育人功能。加强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先模人物进校园,开设特色课程、丰富课堂内容,不断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贯彻落实教育强镇筑基行动
全面增强镇域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创建省级试点,“十四五”期间支持3个镇(街道)开展省级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实施。完善农村学校管理机制,选优配强镇(街道)教育党总支书记,统筹镇域内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三)优化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各镇(街道)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改善各镇(街道)驻地学校寄宿条件,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在镇驻地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小学。实施乡村幼儿园规范化建设系列工程,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场地、保教设施、幼儿书籍、玩教具等短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举办托班,2025年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选优培强乡村校长
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配备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懂教学、会管理的城区年轻校长后备干部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机制,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力争用3-5年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组织乡村校长参加省市专题培训,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5年内实现校长在职提高培训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五)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
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按照开齐开足课程的需要,提高乡村教师招聘岗位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通过招聘、调配等方式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各镇(街道)域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制定具体政策。持续落实公费师范生培养制度,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持续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新招聘教师应优先满足乡村学校需求,原则上到城区学校跟岗锻炼1-2年后返回乡村学校任教。新任职的省市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开展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深入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建立奖励培养计划跟踪机制,发挥省市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及特级教师工作坊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加强乡村教师关爱激励
按规定落实镇(街道)工作补贴政策。实施乡村教师交通补助,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力度,提高教学实绩权重。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七)构建城乡协作发展共同体
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集团化、联盟化等方式,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2023年县域内乡村学校强校扩优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加大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城乡交流轮岗工作力度,持续推进选派城区优秀教师赴乡村学校支教工作。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积极推动全市网络教研对乡村学校的全覆盖,推广镇(街道)间联片教研模式,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全面落实教研员帮扶乡村学校制度,每人至少帮扶2所乡村学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八)提升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水平
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深化高中招生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考试招生与教育教学幼小衔接。扩大县域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县域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实施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计划,支持县域内普通高中建设省市级学科基地,推进特色高中建设,促进特色多样办学。加大教科研支持力度,定期赴高中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学校和教师做好教研工作。遴选优质中职学校参与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九)打造乡村学校办学特色
指导乡村学校开发田园课程、田园游戏,开展耕读教育,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2023年,特色活动社团建设率达到60%以上。至2027年,每年遴选推广不少于100节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支持每所学校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因地制宜开展劳动教育,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建设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发挥“流动少年宫”作用,市青少年宫与乡村学校点对点服务,将青少年宫的优秀师资和艺体、科技课程送到乡村学校,支持乡村学校特色课程和社团建设。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发挥社会课堂作用,组织乡村学校学生进城开展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体验活动。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在市级教学改革项目中单列计划,支持乡村教育改革创新。(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赋能
实施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攻坚行动,在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各镇(街道)驻地学校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各镇(街道)驻地学校录播室全覆盖,夯实乡村教育信息化基础。推进乡村学校“互联网+”教与学模式改革,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逐步建成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共享资源库,面向乡村教师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十一)优化乡村特殊儿童关爱服务
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依托设在各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实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指南,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全面成长发展。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确保适龄儿童不失学、不辍学。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孤困儿童和残疾儿童群体,确保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点任务,市级层面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编制确定重点项目清单,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市政府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二)坚持试点先行
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镇(街道)开展建设试点。试点优先向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倾斜。鼓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本级试点,积累工作经验。(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专业支撑
依托市教学研究中心和驻莱高校探索建立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增配专业力量,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四)强化督导评价
由市人民教育督导室制定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青岛市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并作为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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