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沙财政发【2023】52号,以下简称《措施》)已于2023年6月5日起施行。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措施》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其内容作出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1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大力推动企业上市融资,结合我区实际,对原奖补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本办法。
二、 文件制定过程
修订后的奖补办法充分征求了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及平台公司意见,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通过法律顾问和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在此基础上形成《重庆市沙坪坝区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送审稿)》,报区政府十九届40次常务会和区委十三届46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 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奖补办法内容共五章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财政奖补范围和标准、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及拨付程序、监督管理、附则。较原办法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调整:
(一)财政奖补政策调整:对原办法的奖补标准“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每户累计最高奖励200万元,企业所得税奖补每户累计最高400万元”调整为“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每户累计最高奖励600万元”;增加“对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沙区的挂牌企业或境内外上市企业,可按相应标准享受一次性奖补政策”。我区奖补标准在各区县中居中游水平。
(二)财政奖补方式调整:对原办法“企业上市后一次性给予财政奖补”调整为“分阶段实施奖补”,即:对纳入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上市申请被交易所正式受理后的企业给予150万元奖补;对上市申请被交易所审核通过或被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企业给予350万元奖补。
(三)增加再融资奖补政策:即对在重庆股转中心挂牌的科技型和“专精特新”企业首次开展股权融资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补;对已上市企业进行再融资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补;对开展并购交易的上市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补。
四、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本《重庆市沙坪坝区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已由沙坪坝区财政局于2023年5月5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