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沙府办发〔2023〕59号),已经区政府同意,于2023年7月20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为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起草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实施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全面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管控要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包括建立健全新污染治理体系、开展调查监测与环境风险评估、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等6个方面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建立沙坪坝区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等制度。
二是开展调查监测与环境风险评估,评估环境风险状况。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到2023年底,完成首轮全区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以及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到2025年底,按照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立要求完成沙坪坝区监测点设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到2025年底,配合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等重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更新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与成都武侯区开展工作交流。
三是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强化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现场执法环境监督。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全面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保障产品安全。
四是强化过程管控,实现新污染物减排。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和完善绿色制造标准,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农药使用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推动农药减量控害,提高农药利用率。
五是深化末端排放管控与协同治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加强新污染物排放管控与协同治理,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的监督管理。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交流,提供专家名单进入全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配合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平台,不断提高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三)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4个方面保障措施,确保新污染物治理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
三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多渠道筹集新污染物治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融媒体和开展专题活动,对新污染治理进行科普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
三、本文查阅途径
本《实施方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7月20日印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即可查询。具体查阅路径:沙坪坝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区政府文件→其他文件→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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