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茶叶生产经营相关单位:
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有效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促进茶叶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对全市茶叶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二、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其第1号修改单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及时整改到位。
三、严格落实强制性标准要求,依法公开执行的包装标准编号和名称,建立完整的包装信息档案。使用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包装层数(不超过4层)、降低成本(不超过售价的20%)、降低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小于13)。
四、通过电商平台从事茶叶销售的经营者,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
五、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强化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主体优化并简约包装,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六、自觉抵制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者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的行为。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GB 23350-2021)将于2023年9月1日实施,请相关经营主体高度重视,全面自查自纠存在的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9月1日后,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不允许生产、销售,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