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日期 |
1 | 武隆经信罚字[2023]第1号 | 武隆区新金联建材有限公司 | 石崇华 |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试卷未评分、教育卡缺少培训学时、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2023年1月5日 |
2 | 武隆经信罚字[2023]第2号 | 重庆钢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刘鑫 | 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未编制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事故预案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2023年1月11日 |
3 | 武隆经信罚字[2023]第3号 | 武隆县宏旺液体燃料有限公司 | 黄仁烈 | 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2023年2月28日 |
4 | 武隆经信罚字 [2023]第4号 | 武隆区茅坪液化气储配站 | 罗显明 | 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二甲醚和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条 | 2023年3月2日 |
5 | 武隆经信罚字[2023]第5号 | 武隆区百顺液化气充装站 | 陈明 | 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2023年3月5日 |
6 | 武隆经信罚字[2023]第6号 | 鑫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张勇 | 3月30日电力施工时,工人进行高空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未到现场履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2023年4月12日 |
7 | 武隆经信罚字[2023]第7号 | 安徽嵘宇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 朱永葆 | 4月29日,运输和顺风电场发电机叶片时,叶片侵入500kV张马线安全距离范围内,引发电弧放电,造成电力设施损坏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 2023年5月11日 |
8 | 武隆经信罚字[2023]第8号 | 鑫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张勇 | 5月17日,御江上苑电力外线施工过程中,存在侵入1kV高压电线保护范围的行为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 2023年6月7日 |
9 | 武隆经信罚字[2023]第9号 | 四川旭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丁慷 | 5月20日,疾控中心电力施工时,公司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场履职 |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2023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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