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对加速社会经济活动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2〕1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起草了《烟台市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同类型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助力审批提质增效,切实为企业减负、提速,保障小微企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助推经济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情形。明确了小微企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开展打捆审批。一是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并落实相关要求的产业园区内同类型小微企业编制环评报告表项目;二是位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
(三)实施方式。一是明确了实施主体和责任,建设单位可独自或共同作为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对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承担相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明确了环评编制要求,参照单个建设项目编制要求编制打捆环评文件;三是明确了审批程序,与单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一致;四是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主动服务;二是加大宣传引导。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