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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冻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渝(2021)铜梁区不动产权第00013****号遗失(灭失),根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冉*冻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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