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张*贤 身份证号码:5102**********3367
申请人:唐*康 身份证号码:5102**********0019
被继承人:唐*德 身份证号码:5102**********0017
申请人张*贤、唐*康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7月17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亲属关系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房地产权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唐*德于2018年7月29日死亡。
二、申请人张*贤、唐*康系被继承人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有不动产位于原铜梁县平滩镇西街**-**号(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209字第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铜国用2002字第****号),建筑面积42.5平方米,该不动产50%是被继承人遗产。被继承人有不动产位于原铜梁县巴川镇城北路88号**幢*-*-*(房地产权证:209房地证2010字第0****号),建筑面积110.7平方米,该不动产50%是被继承人遗产。被继承人有不动产位于原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城北路***号(房地产权证:209房地证2015字第2****号),建筑面积45.85平方米,该不动产30%是被继承人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张*贤壹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8月 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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