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11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即:因病致贫重病患者)。2023年3月,省民政厅、财政厅、医保局三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为规范我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潍坊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如何定义?

《认定实施细则》中明确:具有我户籍,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我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按照程序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三、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哪些?

首先,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救助范围,即申请前患者不属于其他医疗救助对象。其次,患者本人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三,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之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的2倍,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相关规定。

另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及核算认定参照《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家庭财产认定参照《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但允许拥有现价值不超过当地年城低保标准3倍的机动车辆(机动车辆现价值=原值-每年折旧额×使用年数,每年折旧额=原值÷预计使用年限15年)。

、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程序是什么?

一是在申请主体方面。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应当由患者本人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二是在认定程序方面。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五、《认定实施细则》出台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市修订完善了低保管理办法,出台了特困人员认定供养办法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在因病致困、因残致困等方面适度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疾病特别是重大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是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举措。《认定实施细则》明确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方法,这不仅填补了医疗救助对象的一个空白,也使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特别是《认定实施细则》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的界定,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返贫致贫人员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作了明确剥离,既相互区分,又相互参照,使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最终医疗救助水平既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体现了社会救助兜底线、织密网、应救尽救的本质特征,又避免了出现过度救助、重复救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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