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威海元利服装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赛华彬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威临区劳人仲案字〔2023〕第24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威海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东路20号科技孵化器大楼科技创新局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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