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参照借鉴省级规范性文件,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东营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二、决策依据

参照《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鲁科字〔2020〕44 号)、《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22〕63号)、《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3 号)等文件,根据《东营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四十一条,主要内容为:

(一)总则。介绍管理办法的起草依据、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的内容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

(二)管理职责。分别明确市科技局、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三)项目组织。介绍重大专项项目的支持方式,资金来源,揭榜制、赛马制、点将配兵制等支持方式的适用情形,需求方和承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和市科技局立项评审流程,组阁制项目和首席专家的要求等。

(四)项目立项。介绍立项项目公示时限、项目任务书签订、组阁制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等。

(五)项目实施。介绍项目实施期限,项目负责人自主权,项目中期评估等事项。

(六)资金管理。介绍重大专项项目支持方式,项目承担单位资金管理职责,无偿资助项目资金的组成、明细、支出、政府采购、结转等规定。

(七)结题验收。介绍验收时间、提交流程等。

(八)监督管理。介绍重大专项项目监督机制建立、对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参与人员的处理措施等。

(九)附则。介绍管理办法的有效期限。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营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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