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局,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淄博市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淄博市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地理标志发展保护运用综合实力,进一步推动地方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区域公共品牌竞争力、影响力和附加值,打造地理标志“齐鲁样板”淄博特色板块,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3510”发展目标,围绕“强富美优”城市愿景,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为主题,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以提升全市地理标志品牌价值为目标,聚焦地理标志发展的现实性问题,从地理标志挖掘培育、管理保护、运用促进到保障机制建设,全方位提升地理标志的质量和信誉。到2025年,在全市构建起全链条闭环式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作体系,提高市场主体申请用标的积极性和保护意识,推动全市地理标志产业提质增效。
(二)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召开全市地理标志工作推进会,邀请山东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专家对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从事地理标志业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对地理标志运用保护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举行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启动仪式;今年上半年各区县自行开展地理标志调研和资源普查工作,对辖区内现有用标企业和地理标志储备资源建档;6月上旬,市局对地理标志用标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集中申报,争取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初步达到40%。
第二阶段:到2023年底,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达到60%,用标企业总数达到100家;培育地理标志指导、服务专业人才;确定1-2个地理标志作为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目标、1个地理标志作为国家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目标;向国家局报送1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材料;创新开展地理标志质押融资工作。
第三阶段:到2025年,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达到90%,用标企业总数达到260家,提前实现《“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推动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建成1个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1件地理标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运用保护体系建立,品牌知名度、内涵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地标调研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各区县围绕本辖区具有独特品质的产品,实施潜在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摸底,通过走访调研、分类遴选等方式,采集特色质量、特殊工艺、人文历史、产地环境、地理范围、发展状况等基础信息数据及纸质、影像等代表性实物资料,进行地域特色地标产品资源普查,建立资源目录,打造地理标志资源优势。加大对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业务培训力度,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基层执法人员、地理标志管理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专业知识培训。
2.积极培育申报优势特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做好地理标志申报工作。目前,我市已有53个地理标志,包括50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正在等待国家局认定的1个。要积极引导支持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强对我市特色产品的全方位保护。
3.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推动年内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覆盖率达到60%。积极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工作,提高用标企业的地理标志品牌意识。今年6月,市局对地理标志用标企业申请材料进行第二次初审,组织集中申报,争取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达到40%,提前完成省局考核目标。9月,市局对用标企业申请材料进行第三次初审,争取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初步达到60%。
4.加快创建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参照国家局、省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标准,计划每年至少确定2个地理标志作为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培育目标,推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优势,建立健全地理标志标准化检验检测和质量控制体系,为保护好示范区内地理标志产品特色质量和提升产品竞争力夯实基础,并以此为引领,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完善地理标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效益的提升。
5.探索解决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融资难的问题。目前我省尚未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质押融资工作,为发挥地理标志金字招牌品牌价值,推动地理标志质押,拟筛选拥有地理标志使用资格和有融资需求的市场主体,探索运用通过协会将地理标志质押给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由用标企业共享的方式,实现全省范围内首先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质押融资。
6.试点进行优质地理标志品牌遴选,组织报送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材料。积极指导地理标志权利人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品牌战略,打造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针对地理标志的特性,对长期使用的地理标志,根据其在公众中的知晓度、受保护情况、持续使用与宣传情况、市场声誉等,择优组织报送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材料。
7.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地理标志专项检查。建立质量标准、综合服务、巡查执法“三位一体”监管体系,突出抓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严格高效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确保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品质和良好声誉。
8.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依法打击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引导地理标志产品营销宣传和产品外包装使用,针对重点地理标志,严格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规范或相关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结合地理标志产品的区域性、季节性特点,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等专项监管执法活动。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地理标志执法保护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要坚持把开展此次行动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工作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本地区专项行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二)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整体联动。全市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由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牵头,具体负责行动安排部署,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区县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全市地理标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全市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作。各区县要认真开展此次行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并于5月26日前将地理标志调查报告和特色资源目录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风尚。各区县局要深入发动,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具体路径。充分利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言论评论等形式,发挥各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宣传报道行动决策部署、进展成效、先进典型、样板经验,加强正面引导,提高普及度、知晓度,推动打造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地理标志品牌,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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