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2日,我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753号)要求,在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从全市用人单位名录库中抽取了130户用人单位(见附件)作为2023年乐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象。下一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按照分组将依法对被抽取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执法检查。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乐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对象.xls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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