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增强居民的卫生与健康意识,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行业规范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等文件制定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通过完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长效机制,推进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现从集中整治向日常保持转变、从行政推动向制度保障转变、从非常态创卫向常态化管理转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每3年一个周期的复审。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21〕6号)任务及指标量化考核要求,聚焦短板弱项和重点难点问题。
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重点围绕建立管理组织体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标准学习常态化、落实网格责任管理制度、完善志愿服务制度、严格实施督导考核六个重点工作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财政支持,强化宣传领导为巩固和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供支撑。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淄博市周村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科室:爱卫科
解读人:孟群
联系电话:0533-619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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