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康复机构:
按照《西安市雁塔区残疾人康复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雁残发〔2023〕9号)要求,区残疾人联合会拟确定雁塔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精神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持证残疾人员运动功能障碍定点康复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雁塔区辖区内,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举办,依法登记的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康复服务机构。
二、基本条件
依据《陕西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与技术规范(试行)》、《精神残疾人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持证残疾人运动功能障碍康复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见附件1)
三、申请流程
(一)机构申请。有承接服务意愿,符合(三类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服务机构准入标准)要求的医疗、康复机构均可向雁塔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
(二)第三方评审。雁塔区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的各机构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专家团队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考察、核查评审。评审结束后,向雁塔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供评审结果。
(三)研究公示。雁塔区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第三方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雁塔区残疾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四)报送信息。雁塔区残疾人联合会按要求向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报送辖区残疾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名单。
四、事项要求
请将申报资料(附件2)于2023年7月17日前以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至西安市雁塔区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大道中段路东雁塔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电话:029-81207420(工作日9:00-18:00)
邮 箱:ytqclkfb@163.com
西安市雁塔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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