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稳妥有序推动应用。


附件:关于转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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