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情况表22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责任单位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验收情况

备注

1

访受〔2021〕1006号

东营开发区广利港镇海路东侧有家富港建材,该厂生产商品混泥土,无任何相关手续。

广利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经调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广利临港产业园内,富港建材实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广利港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配套商混站,是东营市广利港码头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期间配套的混凝土商混站,未单独办理相关手续,广利港码头建设一期工程自2016年开工建设,2019年9月份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工程完成后该商混站项目未进行拆除,承接对外工程进行陆续生产。

1.立即对所有生产物料进行覆盖封存,严禁擅自生产。
2.对生产装置进行了拆除,目前主体物料罐、管道、配电箱等已拆除完毕,不具备生产条件。
3.持续督导跟进,待落实处置方向后,限期30日内对该项目现场全部清理。在设施、物料暂存期间做好覆盖、断电等管控措施,严禁擅自生产。

2023年7月2日广利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对该信访件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已完成整改,现场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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