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拟制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7月4日-2023年8月2日,共30天。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经
邮寄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2106室
联系电话:85795585
邮箱:qdylfwc@qd.shandong.cn
青岛市司法局
青岛市民政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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