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拟制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7月4日-2023年8月2日,共30天。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经

邮寄地址:青岛市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2106室

联系电话:85795585

邮箱:qdylfwc@qd.shandong.cn

附件: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青岛市司法局                  

青岛市民政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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