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功能区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 号)精神,按照《关于开展表层土壤调查采样技术培训及考核的通知》(鲁土壤普查办发〔2023〕7号)要求,定于7月6-7日组织泰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讲解《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样品采集App操作等。
2、进行表层土壤调查与采样实操演练,包括样点定位、信息填报、采样、拍照以及现场答疑等。
二、考核方式
国家土壤普查办下发考试试题链接(微信小程序)并阅卷,全程监督指导;省土壤普查办工作人员组建微信考核群,审验参加考核人员信息;市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区)考核具体工作。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到现场参加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合格证书。
三、培训人员
市、县(市、区)、功能区土壤普查办分工负责人、业务科长、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管理人员;拟申请参与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任务的第三方技术领队;拟推荐的农业系统质控人员。
四、时间地点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主要内容 |
7月6日 | 9:00-12:00 | 肥城市宝盛大酒店 | 报到 |
14:00-18:00 | 肥城市人民会堂 | 政策讲解、实操演练 | |
7月7日 | 8:00-12:10 | 肥城市人民会堂 | 技术培训、考核 |
下午 | 返程 |
五、工作要求
(一)技术领队、质控人员资格条件
1、技术领队应具有土壤学相关专业背景,由外业调查采样第三方单位技术人员,或质控人员承担。
2、质控人员由市县农业技术人员、农业科研院校科研人员承担,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对当地农业农村工作特别熟悉的可以适当放宽。
3、技术领队、质控人员,均须参加土壤普查技术培训,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考核后,持证上岗。
4、组织协调能力强,纪律性强,有时间保障,能够独立、规范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及质控工作。
(二)推荐入库
技术领队由拟申请参与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任务的第三方单位推荐;质控人员由各县(市、区)、功能区土壤普查办、农技推广部门、农业科研院校等相关单位推荐。
市土壤普查办组建泰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库。持证上岗的农业系统质控人员、技术领队为专家库专家,承担市县外业调查采样质控、技术领队、检查督导、技术指导等工作。
六、承办单位及联系人
1、承办单位
山东合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泰安市农业科学院
2、会务组联系人
市土壤普查办、市农业科学院 朱国梁
山东合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李 晓
七、其他
1、前期已按预备通知向泰安市土壤普查办报名并加入微信群的,不需重复报名。尚未报名的,请于7月3日18:00前将报名回执表报送会务邮箱:Sdht789@163.com。
2、本市农业系统培训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3、第三方采样公司技术领队、泰安市外参加培训人员,参会事宜由山东合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4、会议报到时领取参会证,凭参会证入场培训、考核,无证、未随身佩戴参会证的禁止入场。
5、报到地址:泰安肥城市宝盛大酒店(肥城市龙山路20号)
酒店电话:李经理
附:报名回执表
泰安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3日
附件:
报 名 回 执 表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是否 质控人员 | 是否 技术领队 | 是否 安排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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