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局):
为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功效,提升基层志愿服务水平,现将《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的通知》(鲁民函〔2023〕44号)予以转发,并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各区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纳入民政重点工作推进,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文明办、团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同时,立足本地工作实际,以加强和规范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为切入点,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慈善资源等“五社”要素参与支持社区志愿服务发展,共同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获得最大“协同效应”。要建立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社区基金、创投资金等方式支持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并加强资金使用公开及监管。
二、落实标准,提升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六有”标准。其中,场地设施方面,要优先选择“一室多用”,方便对接需求和整合资源。文化氛围方面,站点内应悬挂中国志愿服务标识,各类档案资料中也应推广使用,鼓励统一穿着有中国志愿服务标识的服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制度方面,要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志愿者招募使用、项目实施、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等相关制度。服务队伍方面,要确保各站点至少有 1 名专(兼)职管理人员、1 支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的队伍,同时积极借助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争取建立多领域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吸纳社会爱心力量共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力争 2025年底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社区常住居民比例达到 20%以上。服务项目方面,要聚焦乡村振兴、“一老一小”“一困一残”特殊群体保障等民生热点,常态化开展有民政特色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数量不少于12 次/年。服务记录方面,要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规范记录志愿服务信息,真实、无偿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三、提档升级,增强服务成效。以“五社联动”机制建设为基础,积极打造“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融合发展模式,推广“社工站+志愿服务站点”共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互动、“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结合,实现阵地、队伍、项目、机制、人才等多方面互促互助。借鉴社工站运作模式,推进志愿服务“菜单式”实施,构建群众点单、服务站点派单、志愿者接单、服务对象评单的服务链条,促进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加强社会宣传和经验推广,注重普及志愿服务法规政策、总结宣传社区志愿服务成果和亮点,努力营造社区志愿服务发展浓厚氛围。有关宣传情况及时报送烟台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
烟台市民政局
2023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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