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城南片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水利许可〔2023〕43号
重庆石柱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你司2023年6月17日报来《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城南片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稿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见附件2)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分为新建污水主干管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和现状管网整治工程等三部分。新建污水主管工程包括新建一座幺店子泵站,新建污水管道共3858m;新建污水沉泥井10座,新建污水检查井70座,新建污水跌水井1座,新建倒虹吸井6座。雨污分流工程包括新建雨水管道共750m;新建污水管道共5014m;新建雨水检查井40座,新建雨水跌水井1座,新建雨水口11座;新建污水沉泥井10座,新建污水检查井191座,新建污水跌水井6座;新建合流管道截流井16座。现状管网整治工程包括开挖修复工程和非开挖修复工程,开挖修复工程翻建污水管道1582m,新建污水检查井112座;非开挖修复工程主要为清除井底积泥778m³,管道清淤1913m、箱涵清淤185m³、管道结垢清除407m、管内树根清除56m、管内障碍物清理1509m、箱涵障碍物清理93m³、点状原位固定环数484环、FIPP整理修复835m、检查井喷涂修复共79座、土体化学注浆245.3m³。
工程占地:项目总占地面积3.32hm²,其中永久占地0.10 hm²,临时占地3.22 hm²。
土石方: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5.19万m³(含表土剥离0.22万m³),回填总量1.96万m³(含表土回覆0.22万m³),余方3.23万m³,弃方运至黄金水岸一期工程B区工程和南宾街道红井社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
建设工期:2022年2月-2023年12月,总工期2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工程建设生产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渣土挡护率92%,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无可剥离表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土石方调配方案。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 2024年。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2.8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4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31.4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8.86万元;植物措施0.30万元,监测措施7.0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4.82万元,独立费用9.53万元,基本预备费0.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6466.0元(免征)。
四、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五)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必须报我局批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或者因弃渣场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送我局批准。
(六)项目动工前和生产期应及时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监督检查。
五、该许可文件只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1、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城南片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城南片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石柱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城南片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目 | — | 涉及区县或个数 | 石柱县 | |||||||||||||||||
项目 规模 | 本工程建设内容分为新建污水主干管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和现状管网整治工程等三部分组成。主要包括新建1座泵站,新建污水管道共3858m;新建雨水管道共750m;新建污水管道共5014m;翻建污水管道1582m。 | 总投资 (万元) | 7873.72 | 土建投资 (万元) | 6044.20 | |||||||||||||||||
动工时间 | 2022年2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4年 | |||||||||||||||||
工程占地 (hm2) | 3.32 | 永久占地(hm2) | 0.10 | 临时占地(hm2) | 3.22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5.19 | 1.96 | 0.00 | 3.23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缓坡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t/(km2·a)] | 2033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3.3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319.62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207.9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新建污水主干管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1.22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20万m3,覆土0.20万m3,复耕0.19hm2。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0.42hm2。 | 主体设计:防尘布覆盖2100m2;方案新增:临时拦挡420m。 | |||||||||||||||||||
雨污分流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12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1万m3,覆土0.01万m3。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0.02hm2。 | 主体设计:防尘布覆盖400m2。 | |||||||||||||||||||
现状管网整治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0.06hm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1万m3,覆土0.01万m3。 | 方案新增:播撒草籽0.03hm2。 | 主体设计:防尘布覆盖6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已列0.13 方案新增8.86 | 方案新增0.30 | 主体已列1.29 方案新增4.82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32.87(新增31.45) | 独立费用 (万元) | 9.53 | |||||||||||||||||||
监理费(万元) | 0 | 监测费(万元) | 7.02 | 补偿费(元) | 46466.00(免征)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市众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石柱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信用代码 | 915001120846983101 | 企业信用代码 | 91500240MAABPEYM6L | |||||||||||||||||||
法定代表人 | 刘波 | 法定代表人 | 易志/15310658794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银桦路164号祈年·悦城3幢20-10 | 地址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滨河晓月中国三峡项目部 | |||||||||||||||||||
邮编 | 401147 | 邮编 | 4091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邹丹/17623246625 | 联系人及电话 | 谢宗汉/1534039670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信箱 | zdzoud@163.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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