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广饶县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解读(广审批字〔2023〕11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歇业相关配套措施,以提升办理便利度为目标,以数字赋能政务服务,以系统化思维创新服务模式,整合办事流程,解决市场主体歇业相关手续环节多、跑腿多等问题,推行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集成办服务,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饶县管理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广饶县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自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设歇业制度,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歇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降低市场主体运维成本,护航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保障《条例》落地见效的配套措施,帮助市场主体“一键休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出台《广饶县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歇业制度为暂遇困境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性的制度选择,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合法合规渡过难关。

二、适用范围

广饶县县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申请办理“歇业一件事”相关事项。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业务梳理、流程再造、材料精简、时间压缩、平台搭建,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歇业便利度,将办理时间从平均12个工作日减至1个工作日。一次性为市场主体及职工办理好歇业的相关手续,帮扶经营困难市场主体降低维持成本,维护市场主体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失业职工及时得到救济。

四、主要举措

(一)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按照“一件事”的办理标准,通过业务梳理、流程再造,将市场主体及其职工依次向登记机关、税务、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革为线下实行集中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服务区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专项对接,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提供示范文本。线上依托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登记机关、税务、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间数据共享,实行一次提交、并行办理、信息共享、即时办结。

(二)优化市场主体歇业程序。拟歇业市场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备案,登记机关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双定户”可同时办理税务部门的停业登记,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不超过一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服务区综合服务窗口,市场主体并行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等事项。同时具备条件的职工可以根据与市场主体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的情况,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社保、医保)、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求职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事项。

(三)大力推进“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将市场主体歇业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套《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信息采集表》,申请人一次填报,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全面推行“歇业”申请一表填报制度,以《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为主表,将税务、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需采集的信息整合为附表,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统筹“无证明城市建设”,充分运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等共享信息,推动信息共享互认。申请人选择分时办理的,各部门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材料,无需重复提交。积极推行“审核合一、一次办结"机制,按照“能快则快”原则,确保“歇业一件事”即时办结。

(四)拓展服务深度。要不断延伸服务内容,出台“市场主体歇业"帮扶制度,及时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形成“组合拳”,主动提供差异化监管、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等政策支持,为歇业市场主体渡过短期经营困境提供缓冲期,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助力市场主体脱困“苏醒”。

五、施行时间

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六、疑问解答联系方式和地址

1.联系单位: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经贸室

2.联系方式:0546-6449479

3.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花苑路317号一楼B区企业开办服务区2号窗口

政策原文: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广饶县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审批字〔2023〕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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