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南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更加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国卫办监督函〔2019〕567号)、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试行)的通知》(青编〔2021〕10号)和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青卫政字〔2021〕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市南区人民政府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变动等工作安排,制定《市南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集时间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8月3日,如对《实施意见》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8月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形式予以反馈。

    二、征集方式

    1.电子邮箱:qdsnqwjj@qd.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2.信件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邮编:266071,联系人:张玉峰,联系电话:51989051,来信请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


附件:市南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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