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寿光市宏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俊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NPHGC65):
你单位拖欠桑福山等3人2023年3月份至5月份工资10800元一案,我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以货币形式支付桑福山等3人2023年4月份至5月份工资共计10800.00元,其中桑福山4000.00元、石亚令3400.00元、张玉花3400.00元。
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商务小区5号楼A座153室 邮编: 262700
联系人: 王 超、张洪涛 联系电话: 0536-5228270
特此公告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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