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卢*碧 身份证号码 5102**********8762
申请人:韦*强 身份证号码 5002**********3337
申请人:韦*伦 身份证号码 5102**********3335
申请人:韦*明 身份证号码 5102**********3338
被继承人:韦*富 身份证号码 5102**********3330
申请人卢*碧、韦*强、韦*伦、韦*明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6月28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夫妻关系证明、地址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放弃继承声明书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韦*富于2016年2月5日死亡。
二、申请人卢*碧、韦*强、韦*伦、韦*明系韦*富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韦*富的不动产坐落于原铜梁县平滩镇东街(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209字第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铜国用(2002)字第****号,建筑面积:225.84平方米),以上不动产50%系韦*富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卢*碧壹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7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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