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职称自主评聘单位管理服务,提升职称自主评聘水平,对全省自主评聘单位职称系列(专业)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启用职称自主评聘电子证书。

二、出台依据

《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

三、主要内容

(一)职称系列(专业)目录清单管理。自主评聘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在国家职称系列内设置自主评聘的职称系列(专业),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备案职称系列(专业)建立目录清单,面向社会公开,并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二)职称自主评聘电子证书发放。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单位评聘程序,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后,由自主评聘单位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的《山东省职称自主评聘单位评聘证书》。评聘证书实行电子证书,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放,加盖自主评聘单位电子印章后生效,在规定聘期内有效。

四、政策解读人

刘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631-519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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