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局:《巫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渝府发〔20223号)及《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巫溪府发〔20226号)文件精神,为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全面完成双倍增目标任务,县科技局结合巫溪实际,牵头起草了《巫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经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渝府发〔20223号)及《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巫溪府发〔20226号)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主要内容

《巫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由四部分构成,共计13条措施。

第一部分:着力构建科技企业梯次引育体系。包括第一项至第四项,孵化科技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壮大科技领军企业4个方面。该部分主要围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水平,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行精准招商,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企业上云”“上规”“上市

第二部分: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包括第五项至第七项,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升产业协同发展水平等3个方面。该部分主要围绕建设科技研发和创新平台,激发企业内生创新动力,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

第三部分:切实发挥科创载体综合集聚作用。包括第八至第十项,推动园区引育壮大科技企业、加强高校院所创新创业合作和打造科技企业孵化载体3个方面。重点围绕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打造园区升级版;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对接,提高技术和成果转化成效;建设中小企业孵化园,形成一批科技孵化平台。

第四部分:积极优化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包括第十一项至第十三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3方面内容。部分主要涉及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完善创新决策等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强化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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