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渝府发〔2022〕3号)及《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巫溪府发〔2022〕6号)文件精神,为提升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全面完成“双倍增”目标任务,县科技局结合巫溪实际,牵头起草了《巫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经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渝府发〔2022〕3号)及《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巫溪府发〔2022〕6号)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主要内容
《巫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由四部分构成,共计13条措施。
第一部分:着力构建科技企业梯次引育体系。包括第一项至第四项,孵化科技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壮大科技领军企业4个方面。该部分主要围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水平,发挥各类创新主体作用,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型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行精准招商,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企业“上云”“上规”“上市”。
第二部分: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包括第五项至第七项,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升产业协同发展水平等3个方面。该部分主要围绕建设科技研发和创新平台,激发企业内生创新动力,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
第三部分:切实发挥科创载体综合集聚作用。包括第八至第十项,推动园区引育壮大科技企业、加强高校院所创新创业合作和打造科技企业孵化载体3个方面。重点围绕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打造园区“升级版”;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对接,提高技术和成果转化成效;建设中小企业孵化园,形成一批科技孵化平台。
第四部分:积极优化全社会创新创业生态。包括第十一项至第十三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3方面内容。该部分主要涉及支持科技企业牵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完善创新决策等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等一站式服务,强化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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