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明延期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即将陆续进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延期工作办理阶段。6月12日,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明延期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延期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其中,明确各辖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两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延期工作。以延期工作为契机,加强对“两类人员”的培训指导,切实提高“两类人员”整体队伍素质;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的监督检查,掌握“两类人员”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

“两类人员”有“两类人员”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的、“两类人员”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两类人员”合格证明有效期届满时,未在全国安全考核管理平台提出延期申请的、辖区交通运输部门认为有必要考核的其他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应重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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