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指导意见》文字解读

2021年6月10日,区住房城市建委制定了《关于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指导意见》(渝中住建〔2021〕230号,以下简称2021-230号文),政策说明及解答如下:

问:2021-230号文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区住房城市建委出台了2021-230号文。

问:2021-230号文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2021-230号文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包括:开展工程造价评审的范围和方式、评审事项的决定、执行日期和附件。

开展工程造价评审的范围和方式规定了开展工程造价评审的工程金额要求和评审方式;

评审事项的决定规定了造价评审服务的购买主体、评审费用执行标准及列支方式,和审减效益费的承担要求;

执行日期规定了文件施行的时效;

附件规定了工程造价评审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

问:执行过程中若有疑问需要解答,如何联系?

答:2021-230号文由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进行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渝中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地址:渝中区中山一路183号观音大厦五楼,电子邮箱:1918411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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