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事关国家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促进文旅事业、产业繁荣,维护市民游客切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全市文旅市场发展与管理面临许多新形势新要求,各类市场主体迅速发展,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亟需创新体制机制,深化职责落实,丰富方式手段,提高管理效能。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5号文件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
三、目的及意义
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构建“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消费有序”的工作目标,形成风清气正、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文明有序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4部分,12条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管理、协同管理、科学管理、寓管于服”原则,一手抓培育引导,一手抓严格执法,构建“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消费有序”的工作目标,形成风清气正、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文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一是优化准入管理,深化放管服和流程再造改革,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二是加大指导培育,综合运用教育培训、业务指导、技能竞赛、评先树优等措施,引导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自治自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文旅市场全要素、全覆盖检查。四是完善信用管理,建设质量信誉评价网站,完善文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建立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五是细化标准引领,落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地方标准,开展文旅标准化试点,引领服务质量提升。六是加强安全管理,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建立综合协调和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宣传引导、联合执法、投诉移交转办五项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四是加强能力建设。
第四部分,附件。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场管理职责分工。
五、政策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5-667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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