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编修的背景和主要过程
为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巫溪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水库管理通则》《重庆市抗旱管理办法》《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巫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修订形成本预案。
按照市上新的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导则,参照《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6月初,县应急局牵头编修了《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部门积极协同配合编修,把握与时俱进、压实责任、安全第一、务实管用的原则,按照专题调研论证、集中组织起草、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项评审、严格审核报批五个步骤稳步推进。先后多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达成一致,经内部审查和专家评审,报县政府审核同意,于2023年4月11日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
二、《预案》编修的主要内容
(一)将章节由总则、防汛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灾后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附则共8部分调整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培训与演练、附则共7部分。将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从原正文中调整到附件5,附件新增了巫溪县水系统、巫溪县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分级标准、巫溪县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预警分级、洪旱灾害事件应对指挥机构架构图、巫溪县应急专家信息。
(二)理顺防汛组织指挥机构。新增现场指挥机构、事件应对指挥机构,明确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街道)确定相应的防汛抗旱机构,具体负责辖区防汛抗旱工作,在县防指领导指挥下,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的具体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当地乡镇(街道)开展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的具体工作。
(三)优化监测和预报预警。确立了监测和预报预警机制,明确了监测和预报信息的发布、上报等相关工作要求,确定了预警分类分级、发布、响应、调整、解除的条件及要素。细化信息报送流程,新增气象水利信息、工程信息,洪涝、干旱灾害信息。
(四)强化预防应急准备。明确了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督查检查、演练、队伍、物资等准备要求。
(五)优化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即把暴雨预报作为应急启动条件,Ⅰ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指指挥长或者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后报县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后报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指副指挥长组织会商后报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后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防办主任组织会商后报县防指副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必要时也可由县防办直接启动。对不同响应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响应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将防汛与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响应行动分开。
(六) 优化应急保障。对制度保障、通信与信息、技术、应急队伍、供电、供水、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社会动员、避难场所以及培训、演练等几方面的保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三、落实的措施
(一)成立指挥体系,作为洪涝和干旱灾害发生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二)主要部门的行政领导作为指挥体系的组织成员,落实有人管,对突发事件有人及时处置。
(三)各部门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预案的要求落实好各自职责,按职责要求处置好洪涝和干旱灾害突发事件的相关应对处置工作。
(四)指挥体系及各部门负责人如遇工作变动的,由接替其工作的人员接受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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