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规范外部董事管理,市国资委印发了《雅安市市属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是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市属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选聘、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保障董事会“外大于内”规范化建设,需出台相关配套制度。
二是参照《四川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四川省省属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借鉴《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市属监管企业实际,形成《办法(初稿)》。
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反复研究论证、多次征求意见,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是在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和市属监管企业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审议稿)》。
五是《实施办法(审议稿)》经市国资委2023年第4次党委会审议同意,于2023年3月28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章36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说明《办法》的宗旨意义,界定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外部董事选聘渠道,明晰了《办法》的总纲。
第二章,任职条件。主要从政治条件、品行作风、专业能力、年龄学历等方面明确任职资格,不适宜任职的一般情况。
第三章,选聘来源与程序。分别规定了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的来源与选聘程序。列出外部董事任职回避的6种情形。
第四章,任期与履职管理。主要对外部董事聘期和任职企业户数,外部董事职责义务和履职工作要求作了规定。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主要明确了外部董事考核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规定了考核结果4个等次的确定规则以及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的7种情形。
第六章,报酬与激励。主要参照省国资委和成都市国资委有关制度,结合雅安实际规定了专职外部董事薪酬构成、薪酬标准,明确薪酬计算公式、系数的确定规则,以及考核结果对薪酬的影响。
第七章,履职保障。主要规定了市属监管企业和市国资委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服务保障,并建立市属监管企业外部董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第八章,责任追究。主要明确了履职中7种需要追责的情形,同时也明确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外部董事担当作为。
第九章,退出。主要规定了退休、届满、解聘、辞职等退出机制,以及退出后的保密责任。
第十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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