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城镇“十四五”排水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2023年4月,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开州区城镇“十四五”排水专项规划》(开州府办发〔2023〕22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对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旨在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同年9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重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渝建〔2019〕399号),将规划统筹功能纳入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方案的重点任务之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区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研究起草编制《规划》。
《规划》起草过程中,区住房城乡建委充分吸纳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及重庆市城市排水(污水、雨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年)的既有成果,先后2次书面征求区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对有关反馈意见进行了充分吸纳,确保规划编制科学性、实效性。分管区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经区城镇排水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目标
至 2025 年,全区基本实现旱季污水全处理,净化优先保安全,构建生态平衡、科学有序、安全运行的城市排水体系。
(1)排水体制——新建区域实行雨污分流制,现状合流制区域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区域采用截流、浅层深层调蓄、处理等综合措施科学合理控制溢流污染,最终彻底实现雨污分流。
(2) 污水集中收集率、处理率——建成区城市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98%以上。
(3)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不低于一级A标。
(4)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5%。
(5)排水防涝标准——提升排水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城区市政道路及小区内部易积水点动态清零。
(6)物联网+智慧排水——初步搭建智慧排水系统。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排水工作机制,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建立 “厂网一体”管理机制。强化排水设施建设全过程管控,从严监管管网建设质量,加强管网运行维护。完善城镇排水质量评价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搭建以城区为核心的排水监测架构,促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二)加快补齐管网短板,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指导压实各街道乡镇管网建设任务,解决管网建设滞后、雨污合流、管网病害等存量问题,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严格落实厂网配套,管网与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对有条件接入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尽快完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做到污水“应收尽收”。
(三)加大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处理率。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缺口,重点解决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高负荷运行的问题。现状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区域,要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和产业发展,合理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按照适度超前、预留空间发展的原则进行用地控制和建设安排。新建区配合当地开发同步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按照“集散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及服务范围,全面提升污水处理率。
(四)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提高再生利用水平。在条件成熟区域开展污水再生利用试点示范,鼓励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浇洒、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河湖生态补水等优先使用再生水,缓解高峰期用水压力,提升水资源配置效率。
(五)提高雨水系统排水能力,降低城市内涝风险。至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构建“安全可靠、管理智慧、系统韧性”的城市内涝治理体系,基本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的目标。
(六)加快排水信息化建设,建立智慧排水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智慧排水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多层级、全过程的智能化监测体系。提升厂网一体化监测和排水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推动实现数据可视化管理、业务智能化调度和行业智慧化监管,提升运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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