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更好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

(二)制定的依据和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规〔2022〕5号),彭州市起草了《彭州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彭州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并经彭州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办法》正文共九章三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相关名词解释和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原则。

第二章为投资监管职责。明确了市政府、市国资金融局和市属国有企业在投资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形成边界明确、权责对等、协同互补的职责分工机制。

第三章为投资监管体系。通过健全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制度、投资负面清单等制度机制,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

第四章为投资事前管理。通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出资人审核把关,以及完善投资决策机制等措施,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事前管理各项工作。

第五章为投资事中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实行半年报告制度,市国资金融局对市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管。

第六章为投资事后管理。主要明确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建立后评价管理制度、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计、开展后评价工作等具体要求,形成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闭环体系。

第七章为投资风险管理。提出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建立风险识别、控制、化解等全过程投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市国资金融局应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加强投资风险管理。

第八章为责任追究。分别明确对市属国有企业和对市级相关部门违规追责相关内容。

第九章为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机关、施行日期和效力相关内容。

《办法》的附件为《彭州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提出了6项禁止类投资项目和8项特别监管类项目,并结合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实际,明确了4项特别监管类项目的除外情形。

三、实施时间

鉴于《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借款和担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彭府发〔2017〕6号)已于2022年8月10日有效期届满,过渡期较长,根据工作需要,《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州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彭府规〔2023〕3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构: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解 读 人:陆占江

联系电话:028-8388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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