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宜宾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为逐步完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办发〔202277号)要求,我市印发了宜宾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强我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健康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逐步完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按照省级安排完成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明确了宜宾市新污染物治理主要目标,按照省级安排完成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第三部分明确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等十三项重点任务。第四部分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监督执法、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社会宣传五方面保障措施。

四、实施范围与时间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宜宾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建设范围为宜宾市管辖区域(即三江新区管委会、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实施时间为2023年至2025年。

五、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指示精神,结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等国家重大战略,制定以环境风险预防为主的治理策略,在打基础、建体系、防风险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整合市内高校、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技术力量,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识别、危害评估与污染防治技术研发能力,有效防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延伸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科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彭伟;0831-231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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