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解读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

1、什么是“市乡村之星”?

聊城市乡村之星(以下简称“市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2、“市乡村之星”多长时间选拔一次,一次选拔多少人?

市乡村之星每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60名,支持期限为4年。

3、市乡村之星选拔范围有哪些?

市乡村之星选拔范围是,在农业农村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

(一)高素质农民。包括在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及农机化等农业领域,从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人才。

(二)社会服务型人才。包括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从事涉农电子商务、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旅游、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民间艺人等。

(三)技能带动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科技带头人以及各类能工巧匠等。

入选过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和市乡村之星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市级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农业企业负责人等人选数量不超过每次选拔人数的30%。

4、市乡村之星的选拔条件是什么?

市乡村之星的选拔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服务“三农”,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专业特长,直接从事种植、养殖、捕捞、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所领办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突出。

(二)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在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及农副产品营销中业绩突出,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区域影响较大。

(三)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技艺,知名度高,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充实自己,不断将民间技艺转化为生产力,属全市同行业技术权威或业内水平领先的农村能工巧匠。

(五)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或对农村公益性、服务性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5、市乡村之星的选拔方法和程序是什么?

市乡村之星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推荐本地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6、对市乡村之星有哪些待遇与政策扶持?

市乡村之星在支持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市乡村之星被评为齐鲁乡村之星的,不再享受市乡村之星待遇。

市农业农村局在选拔当年或下一年度对新选拔产生的市乡村之星实行轮训。

加大对市乡村之星的项目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向由市乡村之星领办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7、对市乡村之星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建立市乡村之星档案,每年年底委托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市乡村之星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发放津贴的重要依据。

市乡村之星在支持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等,不应继续作为市乡村之星的,按程序取消其资格,停止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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