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丨《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本次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种植牙需求快速增长。同时该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也较突出。为逐步改善种植牙领域收费乱象,降低群众费用负担,引导医疗机构提供透明清晰、质价相符的“阳光医疗”,让有种植牙需求的老百姓享受高质量的“实惠医疗”,根据省医保局部署,我市规范整合了济宁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将定价形式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

二、单颗常规种植牙收取哪几项费用?价格分别是多少?

单颗常规种植牙包括三项费用: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种植体费用+牙冠费用。

1.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项目全流程价格(费用)

根据省医保局指导意见,结合我市目前实际收费情况,我市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不含种植体、牙冠等可另收费耗材费用)调控目标为3905元,实际价格不超过3788元;二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3509元,实际价格不超过3482元;一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3274元,实际价格不超过3176元。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目标范围内进一步采取各种措施降价,惠及群众。

2、种植体和牙冠价格(费用)

种植体执行四川联盟种植体集采价格,牙冠执行四川省开展的牙冠挂网降价后价格,公立医院零差率销售。根据省医保局部署安排,集采结果4底之前落地执行。

三、《通知》在什么时间执行?

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本通知自20234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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