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提名陆海粟先生为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陆海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陆海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米龙峰先生、肖建忠先生为中新集团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中新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赵志松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聘任米龙峰、肖建忠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陆海粟先生为中新集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中新集团董事长赵志松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陆海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马晓冬女士为中新集团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中新集团董事长赵志松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晓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龚菊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陆海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2015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智地”)副总裁。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纪检办公室主任。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马晓冬,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马晓冬女士拥有深厚的投融资管理及园区开发运营背景,历任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新智地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22年6月,任中新智地总裁。2020年6月至今,任中新智地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米龙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苏州大学文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2009年8月至2018年11月,历任公司招商部高级执行员、资深执行员、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6月,历任公司产业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企业发展部总经理、产城发展部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中新智地总裁。
肖建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桂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苏州科技大学工程硕士。2013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乐余(张家港)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海虞(常熟)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与高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名陆海粟先生为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米龙峰先生、肖建忠先生为中新集团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陆海粟先生为中新集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马晓冬女士为中新集团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陆海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陆海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陆海粟先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陆海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陆海粟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对董事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补选陆海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陆海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聘任公司副总裁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中新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赵志松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米龙峰、肖建忠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米龙峰先生、肖建忠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米龙峰先生、肖建忠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对副总裁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米龙峰先生、肖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米龙峰先生、肖建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二)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中新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赵志松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陆海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陆海粟先生已于2023年4月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陆海粟先生具备履职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职业素养。陆海粟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1期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陆海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陆海粟先生具备履职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职业素养。陆海粟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1期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聘任陆海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陆海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陆海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6609986
传真号码:0512-66609850
电子邮箱:securities@cssd.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楼
邮政编码:215123
(三)聘任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中新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赵志松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晓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龚菊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马晓冬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马晓冬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对财务总监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马晓冬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马晓冬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陆海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2015年1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智地”)副总裁。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纪检办公室主任。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马晓冬,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马晓冬女士拥有深厚的投融资管理及园区开发运营背景,历任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新智地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22年6月,任中新智地总裁。2020年6月至今,任中新智地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米龙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苏州大学文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2009年8月至2018年11月,历任公司招商部高级执行员、资深执行员、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2年6月,历任公司产业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企业发展部总经理、产城发展部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中新智地总裁。
肖建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桂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苏州科技大学工程硕士。2013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乐余(张家港)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海虞(常熟)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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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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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6.80%股份的股东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3年4月26日,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名陆海粟先生为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关于同意提名陆海粟先生为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将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提名陆海粟先生为中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中新集团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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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中新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7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2023年4月26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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