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再次指出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实施方案》要求“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或成本”,即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外,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另行设立名目收取费用,也不得强制企业以捐赠等名义收取费用,这将推动开发建设环节的成本回归理性。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电光科技:公司目前AI智能矿山主要在智能化设备上进行运用
下一篇:蜂巢能源龙鳞甲电池亮相上海车展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23:17:56
实现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有坚实条件和支撑 我国经济动能向新结构向优
“十五五”时期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抓手——解读《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
31省份AI产业版图浮现 梯度发展格局凸显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