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威海市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我市上一轮市级商务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9月22日到期。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威海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9〕47号)、《关于支持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威商务发〔2023〕1号)、市级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制定,市财政局会同商务局出台了《威海市市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资金扶持方向和支持标准、预算执行、资金监督管理、附则五个部分,共三十五条。

三、资金扶持方向

在鼓励传统商贸流通转型升级,支持餐饮企业集约化发展,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开展市级节假日统计监测,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推动根据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稳住外贸基本盘,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开展服务贸易品牌建设,开展对外劳务扶贫协作,对外经济合作数据采集补助,引导对外劳务合作平稳发展等14个方面,进行资金扶持。

四、部门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及资金筹集、拨付工作;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专项资金具体执行,确定年度支持重点,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申报材料,研究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牵头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专项资金安全性、规范性负责。

五、预算执行

市商务局按照市级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提前做好项目论证、评估、绩效目标设定等基础性工作,研究提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制定绩效目标,提报预算申请。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和资金管理规定,对商务扶持资金预算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按程序报市人大审议批准。

专项资金预算一经确定,市商务局应尽快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在年度预算基础上根据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资金额度,并在下发申报通知时明确具体扶持方向、扶持标准和申报要求。

项目扶持按照不重复奖补的原则,对已享受过市级财政奖补的项目予以调整。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市商务局集体研究通过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分配方案下达预算指标文件。

六、监督管理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主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骗取、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金额内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根据“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为A类、B类的企业重点倾斜。对于《威海市商务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威商务发〔2022〕2号)“联合奖惩”情形的,依法依规实施相应奖惩措施。对于《威海市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实施方案》(威财资环〔2022〕2号)中“不予支持”范围内的六类企业,均不予支持。

七、实施时效

《办法》自2023年4月4日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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