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我市近年来非法侵占林地、损毁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全面提升达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切实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达州结合实际,起草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于2023年3月10日由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川林规〔20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要求制定。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发挥森林的水库、钱库、粮库和碳库作用,夯实森林对达州生态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着力建设和培育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为建设完备的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扎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达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一区一枢纽一中心”贡献林业力量。
四、重点任务
主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林地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林地用途管制,强化技术指导与审批服务,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林地要素保障和使用林地监管,严禁违法使用林地。二是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林木采伐必须在采伐限额内进行且办理许可手续,进一步强调天然林、公益林、古树名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林木、重点野生植物等采伐要求。三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活动监管,严格准入、从严管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建立,实现每个自然保护地均有管理机构、有单位牌子、有人员管理,同时加强向上争取,改善自然保护地条件。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强化人工繁育场所事后监管和濒危物种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方面,重要点抓好责任制建立、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坚决做到“两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以开展全市松材线虫病除治“五年攻坚行动”为契机,全力控增量、减存量,进一步优化达州林分结构、降低松林密度。
五、保障措施
《通知》主要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宣传、强化监督检查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解读机构:市林业局
解读人:景华
联系方式:0818—265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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