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对2起煤矿事故追责问责多人被处分

  4月10日晚,贵州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两起煤矿事故严肃追责问责,共有64人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责问责。 
  其中,2022年2月25日,黔西南州贞丰县三河顺勋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88.47万元。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对黔西南州能源局、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贞丰县委、贞丰县人民政府等7家责任单位和39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6人,诫勉8人、责令书面检查5人。 
  2022年3月2日,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清镇市流长乡利民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69万元。经省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提级调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贵州省纪委省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对贵阳市工信局、清镇市委、清镇市人民政府等7家责任单位和2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9人,诫勉3人、责令书面检查3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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