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切实有效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矿业持续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根据重庆市的统一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143号)的基本要求,编制了《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二、编制过程
2020年4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7月初审议并通过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确定规划编制工作的思路、原则、主要任务,并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备案,7月底,经资料综合研究分析后,上报规划主要指标,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论证衔接。2020年8月底,完成了《规划》初稿编制工作,10-12月,组织完成了规划指标的进一步讨论,修改完善了《规划》初稿文本,并完成了初审。2021年1月,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对《规划》相关内容及区块设置进行了审查,向编制组提出了修改建议。2021年10月,与《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进行了衔接,提交了技术审查。2022年10月,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微调。2022年12月,下达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规划通过审核。2023年1月,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报请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审批。2023年2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批准《规划》,要求做好规划发布实施。
三、规划目标
提高地质工作程度及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加强重要及优势矿产开发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水平,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矿业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十四五”期间,提交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至3处。预期新增资源储量铅锌矿约5万吨(铅/锌),方解石约300万吨(矿石量),普通萤石约30万吨(矿石量),重晶石约100万吨(矿石量),饰面用灰岩约3000万立方米,地热约1000立方米/日。非油气矿山数量控制在44个以内,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矿山年开采总量不超过900万吨、200万吨。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1份、附表10张,以及规划附图6张、编制说明1份、论证材料6份。
(二)规划主要内容
1.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调控勘查开采方向,重点勘查萤石、重晶石、方解石、饰面用灰岩、地热等。激发萤石、重晶石、饰面用灰岩等矿种的开采活力,限制开发锰、耐火粘土、硫铁矿等矿产,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和汞等。结合县内资源禀赋及产业布局划定萤石重晶石重点开采区。布局勘查区块46个,其中饰面用灰岩19个、萤石重晶石12个、方解石5个,地热3个、其它矿种合计7个。布局开采区块52个,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31个、萤石重晶石9个、饰面用灰岩5个、其它共计7个。
2.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合理确定开发强度与总量调控,对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实行总量控制。优化开发利用结构和严格规划准入管理,萤石重晶石新建最低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饰面用灰岩新建最低生产规模为1万立方米/年,水泥用、砖瓦用页岩本轮不再新设,建筑石料用灰岩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设小型矿山。严控红线范围内进行破坏性生态环境的开采活动,严格落实本轮《规划》各项指标。
3.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严格按照绿色勘查规范,推动实施绿色勘查。健全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促进矿区矿容矿貌改观提升。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三)规划保障措施
从统筹协调、严格审核管控、强化资金保障、提高矿业形象、健全监督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五、重要意义
《规划》是酉阳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等工作的全面部署,是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酉阳县矿产资源实行宏观调控、科学管理和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依据,对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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