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府函〔2023〕36号
市中区、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新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现将《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和《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内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参考2022年度供地情况和2023年度用地需求,制订《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打造全省第二经济增长极、推动成渝地区中部崛起贡献内江力量。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计划供应土地面积10000亩,国家、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除外。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商业、住宅用地约1800亩约占总规模的18%;工业用地(含物流仓储用地)约2500亩,约占总规模的25%;交通运输用地约2200亩,约占总规模的2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3500亩,约占总规模的35%。
三、政策导向
(一)着眼全局,计划管理。2023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需按照本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民生优先,应保尽保。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主体保障租赁住房用地,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
(三)突出重点,保障发展。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工程和高新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为“做大工业、做强物流、美乡优城、共同富裕”做好要素保障,适度加大工业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地计划量。
(四)严格政策,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科学合理,集约用地。坚持科学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工业用地指标,严禁超规模供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在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跟踪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严格计划管控,确保供应计划的执行力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须报请市政府批准,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合作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和计划实施工作。
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
二、计划指标
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度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1800亩(含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除外。
1.市本级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800亩;
2.市中区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250亩;
3.东兴区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250亩;
4.内江经开区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250亩;
5.内江高新区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250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高效服务。在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障供应、强化服务,对重点项目用地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满足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二)严格管控,有序供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须严格执行,根据项目和市场需求,科学控制供地时序和节奏。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确需调整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的,须报请市政府批准,调整后的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职责,保障供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一、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大市本级及市辖区土地储备工作力度,强化储备土地规范有序管理,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为打造全省第二经济增长极、推动成渝地区中部崛起贡献内江力量。
(一)依据规划,统筹安排。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以项目需求为目标,以产业保障为重点,计划和实施相统一。
(二)产权清晰,净地收储。入库储备土地必须做到产权清晰、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土地供应前必须做好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地下构筑物、障碍物等清除工作,确保净地储备。
(三)供储结合,规模适度。坚持“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储备土地基本思路,结合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规模,保障土地储备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四)结合实际,优化调整。根据收储地块的具体情况,可作适当增减调整,不在计划范围内的地块,若利用条件成熟,可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的情况下,优先收储。
二、土地储备计划
(一)2022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及入库土地情况。2022年入库土地4490.6亩,出库土地3931.9亩,2022年底在库土地3122.9亩。未完成结转到2023年实施土地3722.4亩。
(二)2023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新增储备土地计划13976.5亩,2023年拟实施储备土地计划17698.9亩。
(三)2023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2023年计划供应土地面积10000亩,国家、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除外。商业、住宅用地约1800亩,工业用地约2500亩,交通运输用地约220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3500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中区人民政府、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统征储备中心按照各自责任加大土地储备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征地标准,明确实施主体开展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工作。住建部门加快建设收储土地所涉及道路建设、管网铺设等土地前期开发涉及的基础配套工程,为土地供应做好准备。
(二)优先盘活存量,提高利用效率。加大对城市低效、闲置、企业改制、行政事业单位搬迁等国有存量用地的收储力度,充分拓展建成区土地利用空间。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高标准厂房以及自主兼并重组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用地。
(三)加强资金保障,严格资金管理。土地储备所需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对已完成收储程序的土地适时进行供应,力争资金尽快回笼进入良性循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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