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江津府发〔2023〕XX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通知》,现对《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作出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新时代国家调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3年1月1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号),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区政府下发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贯彻落实2个方面的内容。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国家调查工作,为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抓好贯彻落实
1.加强协作抓好国家调查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协同抓好国家调查工作。各镇街,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支持配合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开展全面农业、工业生产者价格、采购经理指数、居民收支、月度劳动力、房地产价格、农产量、服务零售结构、消费者价格、主要畜禽监测等统计调查工作,加强调查网点,企业等调查对象的管理。加强基层调查人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统计人员和辅助调查员,强化措施弥补调查力量的不足。督促区域或行业范围内的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调查义务,及时准确报送统计调查报表。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要严格执行国家调查方法制度,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着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强化保障支持国家调查工作
强化经费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区财政局将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所需调查项目经费、运转经费不足部分等列入财政预算,加强预算管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足额保障国家调查工作所需经费。各镇街将本地区所需统计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保证基层调查工作正常稳定开展。强化办公条件保障。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强办公用房的协调管理,保障江津调查队的办公条件。强化国家调查队干部队伍建设,将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干部培训纳入我区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
3.落实责任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配合江津调查队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支持国家调查队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不得将江津调查队作为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等考核指标目标完成的责任单位。加强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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