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是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
答: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乡村规划奖补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全省以片区为单元开展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专项资金。
2问:各部门职责分别是什么?
答: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以片区为单元开展的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及验收等,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财务监督管理和重点绩效评价等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拨付、财务监督管理和重点绩效评价等工作。资金使用单位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绩效的直接责任。
3问:乡村规划奖补资金如何分配?
答:在充分考虑市县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参照各县(市、区)2020年财政供养人员计算人均财力情况,按“分类分档”的原则予以奖补。具体分为成都市、三州地区和其他县(市、区)三个类别。按排名分为5档。排名前20%的,不予奖补;前20%-40%、前40%-60%、前60%-80%、后20%的,分别按照10%、20%、30%、45%的比例予以奖补。每个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本按80万元/乡镇测算。
4问:乡村规划奖补资金如何计算?
答:计算方法为:某县(市、区)省级奖补资金=80万元 x 奖补比例 x 完成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乡级行政区个数。
5问:乡村规划奖补资金如何申报?
答:每年10月底前,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局将本市(州)当年乡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情况、次年乡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以及申报省级奖补资金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和财政厅。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应包括乡村规划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资金实施方案、资金预算及具体绩效目标等内容。省自然资源厅综合考虑各地工作任务量、规划编制进度等因素,于每年11月前提出奖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商省财政厅确定资金安排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省财政厅下达有关市(州),由市(州)统筹安排用于本地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6问:乡村规划奖补资金如何下达?
答:各市(州)财政根据省级资金下达情况,可对本年度拟开展编制的乡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按一定比例提前将奖补资金预安排给各县区财政。对上一年度完成的乡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按分档补助标准全额清算。
7问:乡村规划奖补资金支付和采购规定是什么?
答: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8问:乡村规划奖补资金实施期限是多少年?
答:乡村规划奖补资金实施期限是3年,从2022年4月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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