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是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
答: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是指,除当地政府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组织的避险转移及专门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公务外,对在我省境内为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的奖励。
2问:什么是成功避险?
答:是指发现因自然因素诱发的突发地质灾害前兆信息,较为准确判断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等,及时向受威胁群众进行灾前预警,使受威胁的人员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得到及时转移,避免了因灾人员伤亡的事件。其中,成功避险人数是指地质灾害发生后,未及时组织转移可能带来的实际伤亡人数。
3问:哪些是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对象?
答:是指首先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及时报告或主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因灾人员伤亡的个人和单位。
4问:奖励资金如何申报?
答:多人共同参与成功避险的,由共同管理单位申报单位奖励;无共同管理单位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单位奖励。对单位的奖励,由获奖单位根据具体贡献向参与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的个人分配奖金。
对参与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委托或购买服务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荐其纳入同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表彰表扬范围,或将相关地质灾害成功避险事迹函告其所在单位并推荐给予表彰表扬,其相关物质奖励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不纳入本奖励范围。
5问:奖励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开展在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奖励工作。
6问:精神奖励具体是什么?
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表彰表扬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个人”或“地质灾害防治先进集体”;对地质灾害成功避险作出重要贡献、成效特别突出,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有广泛良好社会影响的个人和单位,按程序提请省委、省政府或省地质灾害指挥部给予即时通报表扬。
7问:物质奖励如何发放?
答:物质奖励采取发放奖金的方式,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因灾伤亡人数确定,省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3个奖励等级。
一等奖认定标准是指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0人(含)以上的事件;二等奖认定标准是指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的事件;三等奖认定标准是指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30人(含)以上50人以下的事件。
8问:物资奖励金额标准是多少?
答:一等奖奖金额度为个人奖励3万元、单位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金额度为个人奖励2万元、单位奖励3万元;三等奖奖金额度为个人奖励1万元、单位奖励2万元。
9问:奖励程序是什么?
答:奖励程序如下:
(一)推荐。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本年度地质灾害成功避险事件避免可能的因灾伤亡人数确定推荐个人和单位名单,并逐个事件逐级审核填写《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推荐表》和组织核实成功避险事件的真实性,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推荐材料。
(二)审查。按照“随时受理、集中审查”形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每年10月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审查市(州)推荐材料,并拟定奖励等级。必要时,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派专家前往现场实地核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事件。
(三)公示。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上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情况,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个人和单位基本信息及其对成功避险的主要贡献,避免可能的人员伤亡情况,拟定奖励等级、奖金额度等。
(四)奖励。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程序给予奖励。
10问: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实施期限是多少年?
答:实施期限是2年,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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