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九“+”计划,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宏网山东3月27日电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九“+”计划的通知》,深入实施九“+”计划,加大政策供给、服务保障、要素支撑、人才赋能,支持工业企业稳生产、上项目、稳就业、提效益。

实施“专班+专员”用工保障计划。聚焦省级及以上工业类开发区、重点工业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落实用工服务专员“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一企一策”制定缺工解决方案、提供针对性服务。设立公布用工服务热线电话,落实重大工业项目要素优先保障机制,促进项目快开工、早投产、早达产。在乡镇、街道设置用工保障网格,建立“县—乡(镇)—村”服务专员管理制度,为企业“送政上门、送人上岗”。

实施“公共+市场”服务助力计划。紧抓企业招工高峰期,每年一季度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举办1000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轮动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加密线下招聘频次,优先发布重点工业企业岗位信息,举办重点工业企业招聘专场,有效满足工业企业招聘需求。

实施“省内+省外”人力资源协作共享计划。按季度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绘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招工地图,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就近匹配。探索建立省会经济圈、胶东经济圈、鲁南经济圈人力资源共享联盟,促进人力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优化布局省外劳务服务站点,依托黄河流域省份设立区域服务中心站,在省外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省(区、市)布局劳务服务工作站,驻点开展招工、引工活动。

实施“缓缴+降费”社保降本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用人单位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方式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实施“返还+补贴”稳岗扩岗计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工业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落实就业创业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工业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创业担保+稳岗扩岗”贷款支持计划。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对符合条件、有融资需求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联合中国银行,面向实体经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开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实施“引育+服务”产业人才开发计划。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每年组织举办“泰山·攀登”论坛,邀约海内外应用研究领域高层次专家常态对接、精准服务工业经济发展。依托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建设高质量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提高工业企业设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岗位数量,引育一批优秀创新型青年人才。

实施“培养+评价”技能人才培强计划。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技能兴鲁、百名工匠和万名技能人才培育行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支持在以技能人才为主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制度,鼓励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发展空间。

实施“培训+产业”产训融合计划。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制定公布制造业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动态征集、调整优质培训项目,加大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政府补贴培训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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